2007年9月14日 星期五

感情,理性與終極

以上三者到底有沒有明確的範圍,分界線,或有重疊,不足及互補之處?

感情是我的直觀感覺,有對人,對物,對神,對自我的感情;
理性則更是複雜無比,現在只指出對人的感情與道德層的理性的關係.

我的感情是否主觀?
感情有生理面的控制(如戀愛要素只能維持1年3個月),
感情亦有不自主性(因感情而使自我不能自拔就是例子),
故此,感情不是完全由我的主觀性所控制.
道德層的理性是就著自我所建立(可能來自社會文化背景)的倫理道德觀,
而規限個人行為思想的理性.

我該如何自處?
那先要問:滿足感情與服從理性有甚麼用處?
我似乎可以滿足感情來得到快樂,但快樂是否等同幸福?
當感情是不可主觀地被決定而且有很多變數,我但應不應該把生命保存在這虛幻的東西中

而服從理性呢?我可以從中建立一道德自我,證成一個我欲以變成的理想人格
但成就這一理想人格同時,大多數是要同時放棄很多生命中的喜樂,甚至放棄幸福
這樣,這一理想人格的追求是否真的能令生命安立?還是只是一偏計執?

如是者,就到"生命該如何確立"的終極問題上
尤其當感情與理性出現衝突時,如何行為?
滿足當前感情追求生命中快樂的一段 而捨去世俗道德,背信忘義?
還是為了完成道德自我,遵守倫理價值,保全緣份及恩情而進行感情禁欲?

請讓我繼續胡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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